设计模式之6大原则
一、设计模式6大原则

名称解释
0、单一职责原则(SRP)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一、"开放-封闭"原则(OCP)在软件设计模式中,这种不能修改,但可以扩展的思想也是最重要的一种设计原则。即软件实体(类、模板、函数等等)应该可以扩展,但是不可修改。【通俗】:设计的时候,时刻考虑,尽量让这个类是足够好,写好了就不要去修改了,如果新需求来,我们增加一些类就完事了,原来的代码能不动则不动。
二、里氏代换原则(LSP)1.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,那么一定适用于该子类,而且他觉察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。也就是说,在软件里面,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,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。【一句话】: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。
三、依赖倒置原则(DIP)1.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。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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